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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ouncement
公示公告
2019-04-26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秋季)社会招聘面试通知
2019-04-26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秋季)社会招聘面试成绩公示的通知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度(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成绩(含笔试成绩)公示。
2019-04-26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决定招聘驾驶员5名。
2019-04-22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春季社会招聘面试成绩公示的通知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面向社会招聘面试工作现已结束,现将成绩公示。
2019-04-16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通知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笔试已结束,现将2019年春季招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予以公布,具体见附件。
2019-04-11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公布2019年春季招聘笔试人选名单的通知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资格筛选环节已结束,现确定59名应聘人员为春季招聘笔试人选。
2019-03-22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度春季社会人才招聘简章
春季社会人才招聘简章
2019-03-21
采购项目名称:城开·景悦一期空气、节能、防雷、综合布线检测项目
2019-02-01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决定招聘驾驶员5名,其中,按工作范围分,公司本部2名,山东峪泉田园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名,临沂城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名,临沂城开新型城镇化产业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名。
2018-11-25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将于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22日对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巡察。
2017-10-27
2017年度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面试环节已结束,现将面试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17年10月27日—10月30日)。如有问题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0539-8618900。 附件:2017年度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面试通过人员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2017-09-27
临沂市城市资产经营开发有限公司重启2017年人才招聘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人才招聘方案,公司上半年开展了人才招聘工作,完成了子公司临沂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的招聘。因适任人选不足,未能完成公司本部及子公司临沂城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招聘工作。为加快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充实专业人才队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研究,现全面重启人才招聘工作,拟对12个岗位进行人才招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
2015-04-15
【国发〔2015〕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现就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财政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多挑战,财政收入增速下降,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进一步加剧;现行支出政策考虑当前问题较多,支出结构固化僵化;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
2015-04-15
【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有效发挥地方政府规范举债
2015-04-15
【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20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涵盖股票、债券、期货的市场体系,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总体上看,我国资本市场仍不成熟,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依然存在,新情况新问
2015-04-15
【财库〔2014〕215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财政部文件财库〔2014〕2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